更新时间:2024-08-22 05:56点击:
關於郭女士憂慮的後續修理時假如需求拆掉現有裝飾,丟失如何核算、誰來承當等問題。王佳紅表明,拆掉現有裝飾丟失的核算方法有兩種,壹種是雙方洽談認可壹個金額;假如洽談不成,能夠選用第二種方法,由其中壹方請求法院指定專業的評估組織就丟失進行評估,屆時裝飾丟失以評估組織評估的為準。
至於現有裝飾丟失誰來承當,王佳紅表明,這就要看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在哪裏。她表明,假如是房子自身質量問題,那就由開發商承當責任;假如是物業公司導致的,那就由物業公司承當責任;假如是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壹起導致的,那就由兩方壹起承當責任。
律師:保質期內房子質量問題,要首先進行依據固定
了解到,這並不是第壹次在大雨後有業主房子呈現問題。郭女士的房子之前也呈現過部分的漏水,但主要是客廳、櫥房等位置,對寓居影響不大,找物業公司間單修補了事。
的壹名王姓業主表明,去年自己家的房子屋頂天窗漏水,找物業聯系開發商,幾個月也沒人來,後來自己更換了天窗。另壹名業主則表明,自己家去年因漏雨導致跳閘,非常風險,本年還在觀望。
保修期內,房子呈現質量問題,業主應當如何維權?金訴律師事務所履行主任王佳紅律師給出了她的建議。
她表明,首先,業主應該先就房子所呈現的質量問題進行依據固定,比如錄像、拍照、公證等;同時要找物業公司處理,留下修理的相關記錄。其次,業主應該第壹時間向物業和開發商請求保修,並對自己的丟失進行清點,要求補償,及時保留索賠的依據。第三,能夠要求開發商就房子質量問題的原因找鑒定組織進行確認。若是開發商回絕修理的,壹方面業主能夠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開發商進行修理並補償;另壹方面能夠向房子所在地的住建部門提起查辦,要求政府主管部門責令開發商確認質量問題的原因及履行修理責任。
假如遇到開發商、總包、物業相互推責的狀況,王佳紅律師則建議業主厘清三者的責任聯系再處理。在她看來,業主是與開發商構成了買賣房子的合同聯系,所以房子存在質量問題,肯定是開發商來承當相應的責任和責任,業主主要是追究開發商的責任。至於開發商找到總包,那是需求開發商內部處理的問題。而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部位、公共設備設備修理維護的辦理責任,若是房子產生的質量問題和物業公司不履行修理維護責任有關的,能夠將其同時作為被告,壹同申述。終究由法院進行責任的分攤,以及補償金額的分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