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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司法关爱助推诉讼无碍

更新时间:2023-04-29 22:00点击:

2022-09-29  南方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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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辖区残障人士合法权益,方便其参与诉讼活动,近日,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与南山区残联签署合作协议。协议明确双方合作目标、原则、机制和内容,联合创设全市首个区级“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”,合力打造法律助残工作新模式。

依托“一室一会”

共管共解涉残纠纷

一是创建“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”。该工作室设在南山法院立案庭,由区残联派驻签约律师每周驻点值班,支持配合区法院完成调、立、审、执等各环节对残障人士的司法救助,及时跟进残障人士的诉讼活动,提供诉讼引导、释法说理等服务。

二是建立涉残案件联席会议制度。南山法院和南山残联定期互通涉残障人士案件信息,实现数据共享。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双方工作人员、专业律师参加的联席会议,通报工作情况,分析研究近期重大、特殊涉残案件,推动案件妥善处置、及时化解。

强化三大举措

便利残障人士诉讼

一是完善无障碍诉讼硬件设施。加强法院院部及各人民法庭的盲人通道、无障碍通道、无障碍专用洗手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,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轮椅、手写板、助视器等助残设施,印制残障人士诉讼指南,设立残障人士立案窗口,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参加诉讼。

二是引导残障人士用好法律援助。南山法院与南山残联做好引导和帮助,对刑事案件的残疾被害人、残疾自诉人、民事与行政案件的残疾当事人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障人士,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,引导其向区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,使残障人士“想得到”“找得到”“用得好”法律援助。

三是细致服务残障人士诉讼。诉讼过程中为视力、听力、语言残障人士等聘请专业人士提供辅助服务;对于视觉障碍者提供盲文、大字体法律文书等特殊文书版本;对确需陪护诉讼的,可允许1-2名辅助陪护人员到庭,帮助其办理相关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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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辟“绿色通道”

高效办好涉残案件

在诉前调解、立案、审理、执行等各项诉讼环节,对涉残案件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做到优先实施司法救助、优先立案、优先审理、优先执行。

一是优先调解。受理涉残纠纷后,南山法院会同南山残联迅速了解残障人士相关诉求,做到先行调解、应调尽调,促进涉残纠纷源头化解、诉前化解。

二是开设特殊立案渠道。立案阶段,对残障人士除实行现场立案、网上立案之外,还推出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。

三是快审精办、强力执行。在审理阶段,做好繁简分流,及早开庭、及时判决、尽快结案,缩短办案周期;在执行阶段,对申请执行人为残障人士的案件,加大执行力度,依法从快执结,及时兑现残疾人士胜诉权益。

四是落实司法人文关怀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障人士,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制度,畅通残障人士维权之路。

强化服务保障

提升残障人士获得感

一是做好“送法”助残服务。南山法院派出法官,不定期为残障人士及残联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。在国家宪法日、全国助残日、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,联合区残联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,发放宣传资料、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,多渠道、多形式宣传助残相关政策法规,共同营造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。

二是提供心理辅导服务。区残联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,为残障人士提供心理咨询、情感疏导、健康知识宣讲等服务,帮助残障人士增强自理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,协助残障人士进行负面心理疏导与不良情绪调节,引导残障人士增强生活信心,合法合理地表达诉求。

三是保障法律助残经费。南山残联将法律助残列入预算支出项目,加强残障人士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力度。积极争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残障人士法律救助工作,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,形成多渠道、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。加强法律助残经费使用监督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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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。“法律助残合作工作室”的设立,是深圳法院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,践行用司法关爱助推诉讼无碍的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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